11月7日,龙港警方严厉查处一起公共场所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案件,对拒不整改消防隐患的出租房房东吴某(男,56岁,苍南县藻溪人)予以治安拘留。
自10月22日全市平安建设“双月攻坚”行动部署开展以来,龙港警方按照部署,全警联动,深入消防安全隐患排查。
在对全市出租房进行“地毯式”排查过程中,城西派出所民警发现湖前片区1家出租房存在重大消防隐患,房东吴某将该落地房第二层以上10个房间出租给房客,但房间并未按要求配齐消防“四要件”。此外,出租房内电线裸露,未配备烟感报警器。一旦起火,租客难以顺利逃生,极易引起重大安全事故。
于是,民警责令房东吴某限期整改。但11月6日,当民警再次走访时发现,该出租房的房东吴某竟对涉及的消防问题未作出整改,仍继续对外出租。
“这些问题,前期都已经明确指出并指导房东限期整改,但是我们今天过来检查时,发现消防隐患依旧存在,房东并未做出整改。”民警说。
随即,警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三十九条,对房东吴某处以治安拘留的行政处罚。
“早知道会被拘留,我马上就整改了”在拘留所内,吴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