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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晚报:丈夫举报妻子实习期上高速 交警进行教育并罚款200元
来源:温州晚报日期:2020-05-08 11:13:00字体:

  “喂,警察同志,我要举报,瑞安高速出口有一个实习生在开车,还有几分钟就有要下高速……”5月4日晚11时许,温州高速交警指挥中心接到一起群众举报,原是夫妻吵架,老婆驾车负气出走,老公转身拨打12122举报其老婆实习期独自驾驶车辆上高速。

  “您好,驾驶证、行驶证出示一下,将车辆先靠边、熄火。”接到举报后,温州高速交警卡点大队路面执勤民警金亮勇快速锁定被举报车辆,并将该车成功拦截在瑞安收费通道。

  经检查,该车驾驶员秦女士于2020年1月份考取机动车驾驶证,现正处于实习期,且车上并无持相应或者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

  “你驾驶证考过来没多久,还不能独自驾车上高速,你知道吗?”民警跟秦女士说。“我知道,我老公和我吵架了,是我老公报的警。”面对民警的询问,秦女士说。

  经进一步了解,原来秦女士知道实习期内是不能独自驾车上高速。但因为和老公吵架,自己一气之下负气开车出走,因为没有地方可以去,打算去瑞安的单位,就壮着胆子驾车从苍南上了高速。秦女士表示,自己愿意接受处罚。

  民警对秦女士实习期内独自驾驶机动车上高速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和教育,并处罚款200元。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实习期内,无相应或更高准驾车型驾驶证三年以上的驾驶人陪同的,严禁驾驶机动车上高速公路。同时,高速行车必须保持好心情,切勿让琐事影响驾驶人的驾车心情,引发开斗气车等危险驾驶行为。